苏州环境违法案件两个月查处172起

2017-03-31 14:53:00
dah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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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12

        苏州市“两减六治三提升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3月份月度例会,会上审议并通过了《苏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》和苏州市“263”专项行动13个子方案,同时总结了2016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,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,部署了下一阶段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。市委常委、副市长王翔,市委常委、副市长吴庆文出席会议。

苏州市“263”专项行动启动以来,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强的最新批示精神和省长石泰峰“四个确保”的要求,全市两级都成立了实体化运作的组织领导机构,编制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。目前,全市已经排查问题453个,整改完成115个,全市1至2月煤炭消费总量908.22万吨,同比减少2.85%,关停化工企业41家、畜禽养殖场40家,取缔各类非法小作坊111家,责令停产整治企业11家。1至2月,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72起,处罚金额1538.8万元。持续开展明察暗访25次,曝光问题15个;制作了各地突出环境问题专题视频,曝光问题34个。目前全部49个曝光问题已整改完成8个。

王翔在讲话中指出,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、“263”专项行动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都事关全局,意义重大。各地、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, 高效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。目前,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37件突出环境信访问题还有19件没有整改到位,相关地区和部门要尽快完成整改。市委、市政府将于4月对上述337件突出环境信访问题组织一次“回头看”,督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坚决防止问题反弹。同时要不折不扣推动“263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,要一着不让地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的目标任务。全市上下要围绕既定的目标任务,举一反三、以点带面,全力以赴打赢中央环保督察整改、“263”专项行动、大气污染防治等几场攻坚战。

市领导蒋来清、吴晓东出席会议。

 

苏州增加“治危废”“治扬尘”两项行动

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,13个子方案出台

围绕苏州市“两减六治三提升”专项行动方案,苏州市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,在省11个专项行动的基础上,特别增加了“治危废”和“治扬尘”两个专项行动,编制了“11+2”共计13个子方案。这13个子方案明确了到2020年各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和重要指标,在目标设置上达到或高于省目标。到2020年,苏州市将完成760万吨煤炭的削减任务,其中,今年完成238万吨削减任务;关停淘汰沿江化工企业244家、依法整治58家、优化提升314家;实施太湖治理重点工程项目184个;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90%、县级市达80%;2018年之前新建危废焚烧处置项目8座;完成黑臭河道整治112条;关停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20家;完成VOC企业整治2709家;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;狠抓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,“八查八改”覆盖率达100%,完成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和储罐清理整治,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%以上。

围绕上述目标,这13个子方案逐条制定了具体工作任务,并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年度、地方和相关部门,总计将实施重点任务227个。其中,“减煤”排定淘汰落后产能等9项31个重点任务;“减化”排定推进沿江化工整治专项行动等5项18个重点任务;“治太湖”排定控制氮磷污染等3大类20项31个重点任务;“治垃圾”排定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等11个重点任务;“治危废”排定危废企业规范化达标建设等3项9个重点任务;“治黑臭”排定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3项15个重点任务;“治畜禽”排定加快推进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等7项10个重点任务;“治VOC”排定重点工业行业VOCs治理等6项18个重点任务;“治扬尘”排定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等9个重点任务;“治隐患”排定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等7项16个重点任务;“提升生态保护水平”排定构建环湖生态屏障等12项22个重点任务;“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”排定执行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等6项22个重点任务;“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”排定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等3项15个重点任务。

对移交的问题,贴面问责,绝不姑息

将采取明察暗访和“回头看”等方式跟踪督查问效

日前,苏州市出台《苏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》,要求坚持问题导向,以“两减六治三提升”专项行动为契机,加快解决影响生态文明建设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。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,我市将实行整改“清单制”。

今年1月份,苏州市根据“江苏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”,结合市“263”专项行动方案中确定的减煤、减化、治水、治气、治危废等工作,将落实整改工作方案梳理出六个方面、24项重点举措。

这六个方面包括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,切实加强督促检查,完善考核与责任追究等内容;24项重点举措则包括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、实施沿江化工行业优化提升整治、治理太湖水环境、治理畜禽养殖污染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、建立细划各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、推行环保信用与差别化水价、电价相挂钩收费政策等。

同时,针对省方案整改清单,苏州市对之前上报的整改措施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,涉及苏州市的有13项,分别是落实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;控制煤炭消费总量;改善入江支流水质;化解过剩产能;压减粗钢产能;改善昆山赵屯断面水质;开展化工行业整治;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落实工作;强化长江水上危化品监管;危废处置能力提升工作;昆山捷普污染场地修复工作;污染场地整治工作;太湖流域治理工作等。其中,“压减粗钢产能”已经完成,苏州市增补了一项“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37件环境举报案整改”,整改清单仍为13项。

为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整改到位,苏州市对13项环境问题实行整改“清单制”,明确责任单位,细化整改目标、整改时限、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,要求各相关部门逐条整改,逐项销号。市委、市政府也将采取专项督查、明察暗访、“回头看”等方式,跟踪督查问效。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,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;对督察组移交的问题,进一步深入调查,逐一厘清责任,按照相关纪律规定,动真碰硬,严肃处理,贴面问责,绝不姑息。

保卫蓝天,今年治理项目翻番

今年目标PM2.5浓度下降到46微克/立方米以下,优良天数比例上升到70%以上

在全面完成省下达的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基础上,今年,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是:PM2.5浓度下降到46微克/立方米以下,优良天数比例上升到70%以上。为此,我市排定了954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,工程数量较去年翻番,继续保持全省第一。

根据市大气办分析,目前PM2.5和臭氧已经成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两大主要因素。去年,苏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超标113天,其中PM2.5和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分别为52天和51天,虽然PM2.5超标天数同比减少21天,但臭氧超标天数同比增加7天,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,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。

按照省下达的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目标,今年,苏州市PM2.5浓度要下降到46微克/立方米以下,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到70%以上。同时,按照苏州市“两减六治三提升”方案要求,到2020年,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要达到73.9%以上。对此,苏州市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进一步强化能源结构优化、产业结构调整、工业污染治理、机动车污染防治、城市扬尘控制等一系列重点任务。目前,全市已经初步排定工程治理项目954项,治理项目较去年翻番,数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。其中,电力行业提标改造项目32项,年内全面完成1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;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503项,全省任务最多;码头堆场扬尘整治项目200项,年内工业码头堆场全面年完成整治。

本文转载自 江苏省环保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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